在宣传月期间,全区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宣传栏、板报、电子屏、新媒体等载体,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。探索开展知识问答、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,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。全区各地各校与本地公安、司法、金融等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“非接触式”宣传活动,增强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师生“防疫抗疫”不忘保障安全、守牢财产意识,形成“主动防范金融风险、自觉远离非法集资”和“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”的心理预期。
非法集资四个常见手法
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以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利用亲情诱骗。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典型非法集资活动“四部曲”